本报讯近日,包联包河区宁国新村社区的城管执法队员王飞、岳毅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一位打扮时髦的中年女士牵着一只阿拉斯加犬正悠闲踱步,在其后方的人行道中央有一大坨犬粪,经现场询问确认是该狗所拉。城管执法人员立刻拍照取证,并依据《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向该女士开具了《合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当场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人民币5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至银行缴纳罚款。
该女士说,通过城管队员的宣传教育,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清理了宠物粪便,并表示将以此为戒,今后文明养狗,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查炳坤 袁芳 记者 束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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