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这是我筹到的钱,帮老张把剩余的罚金交了,希望你们可以写个证明,帮我丈夫争取减刑早日出狱,拜托你们了!”宁国市法院执行大厅里,被执行人张某的妻子将1.7万余元执行款交到执行法官手中。
原来张某因犯滥伐林木罪,被宁国市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张某入狱后,执行法官通过银行查控,划拨了2000余元,但剩余的罚金一直没有执行到位。通过走访,执行法官了解到张某的妻子洪某带幼子在家务农,家庭条件十分困难,考虑到这种特殊情况,执行法官也一直未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去年下半年,执行法官得知洪某开了一个洗车店,生意还不错,于是联系上洪某,希望她可以帮丈夫代缴剩余的罚金,这样可以有助于减刑,让张某早日出狱一家团聚。在听到法官的劝说后,洪某表示愿意帮丈夫代缴罚金,但要给自己一点时间去筹钱。近日,筹足款的洪某来到执行大厅找到执行法官,将剩余的罚金缴纳完毕。
·黄晓雪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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