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 宁国新闻 郎溪新闻 广德新闻 泾县新闻 绩溪新闻 旌德新闻
地方网 > 安徽 > 宣城市 > 宁国新闻 > 正文

非法猎捕触刑律

来源:安徽法制报 2018-05-14 11:29   https://www.yybnet.net/

“三有”保护动物指的是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有些人明知在禁猎期猎捕“三有”保护动物是违法犯罪仍铤而走险,最终难逃法律制裁。日前,宁国市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狩猎案件,以非法狩猎罪判处葛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2017年8月,葛某在宁国市中溪镇某山场安放了4个铁夹弓,用于猎捕野生动物。同年9月,葛某来到该山场发现1只黄麂被其安放的铁夹弓夹住,且已死亡,遂将该黄麂拿回家食用。案发后,经鉴定:被猎捕的野生动物系黄麂,分类地位上隶属哺乳纲、偶蹄目、鹿科,为体型较小的鹿科动物,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安徽省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2016年6月,宁国市出台“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狩猎管理的通告”,规定每年2月1日至9月30日,是哺乳动物、鸟类的禁猎期,陷阱、设套等属于禁止使用的猎捕方法;吊弓(含钢丝套、绳套)、铁夹等属于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

法院审理认为,葛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黄麂1只,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鉴于葛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黄优王浩·

新闻推荐

利剑出鞘攻克执行难 上下同心掀起新风暴

“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动员部署会。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集中发放执行款项。市中院成功执结亿元大案。刚刚过去的“五一”小长假,对于全市法院系统的执行人员来说,却是奋战正酣的时刻。利用假期...

宁国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宁国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非法猎捕触刑律)
频道推荐
  • 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清理“僵尸企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 合肥虾市转冷“量价齐跌” 今年市场上以本地小龙虾为主,与往年相比售价下降20%左右
  • “00后”,书写不一样的青春
  • 乘地铁 学国家安全知识
  • 消费市场发展稳中向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