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讯(黄晓雪 程罗兰)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一些“加塞”、“强行变道”等不文明行为,很容易引发一些摩擦。近日,宁国市法院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正是由于司机爆发“路怒症”而引起的。
3月18日,宁国籍男子吴某驾驶车辆去朋友家吃饭,途经宁国市南山街道办事处松岭巷时,险些被温某驾驶的大货车撞到,吴某顿时一股无名之火油然而生,驾车追截大货车,并在松岭巷内将大货车逼停,欲讨要说法。理论不成,吴某与温某发生争执,温某打开车门,扶着驾驶室座位的扶手,右脚站在踏板上,左脚踢向吴某胸部,吴某遂双手抓住温某脚后跟,致使温某重心不稳,从货车驾驶室上摔倒在地,造成温某左胫腓骨粉碎性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一级。案发后,吴某主动拨打报警电话,并在现场等待。
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系双方口角争执而引发,且温某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且案发后吴某主动归案并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可酌情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故依法判处吴某拘役五个月。
新闻推荐
本报讯10月17日,宣城市第二家公用型保税仓库——宁国中鼎公用型保税仓库顺利通过海关验收。宁国中鼎公用型保税仓库位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工业园内,面积4161平方米。保税仓库是专门用于存放进...
宁国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宁国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