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讯(黄晓雪 许艳)本是密友,却因经济纠纷渐生嫌隙,矛盾积聚终起争执,怒气之中举刀相向,朋友被刺入院,自己也将面临刑罚的严惩。
日前,宁国市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案中的潘某和翁某原系朋友关系,二人在宁国市南山街道办事处鸡山村合伙经营一家古玩店。数月之前,潘某与翁某因合伙事宜产生经济纠纷并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潘某从店中拿出一把尖刀刺向翁某的手臂等部位,致使翁某双上肢及右腰部多处受伤。案发后,经鉴定:翁某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一级。
法院审理后认为,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对作案的工具予以没收。
新闻推荐
作为城市形象的展示平台,窗口与老百姓靠得最紧、贴得最近,服务人员一句问候语、一个微笑,都会让办事群众心里倍感温暖。随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深入开展,宁国全市窗口的文明规范也在持续完善。日前,笔...
宁国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宁国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