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在全市党建工作会议上,市委与县市区委签订了2016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现将7个县市区委书记2016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进行公布,接受全市各级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各县市区委书记年中要就履行职责情况在市主要媒体书面述职,年底要就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会议述职并及时公布。
中共宣城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月24日
宣州区委2016年度
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宣州区委书记 余宏汉
一、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巩固和深化“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年”活动成果,进一步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健全项目化推进机制,实行盘点销号,对工作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和督促检查。
二、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开展区乡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实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月专题调度,区委常委会每季度专题研究,完成进度情况每半年进行公示。区委班子成员每年到联系点蹲点调研不少于4次。区乡党委书记、副书记领办1-2个创新项目。
三、加强思想理论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区委常委会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作为全委会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继续开展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活动。把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纳入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专题学习。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发展年”活动。全面推进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
四、建强基层党组织。建立基层党建“三个清单”,推行区直单位党组织“红黄榜”制度,全面落实农村基层党建“1+12”方案。按照5%比例倒排确定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进行整顿。90%以上的基层党组织达到“六有”标准。非公企业党组织单独组建率比上年提高10%以上,有专职人员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应建全建。全面建成乡村“一平台两中心”和社区“一办四中心”。抓好清牌减负试点工作,全面清理部门延伸到村(社区)的公共事务。
五、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教育党员干部不得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继续开展“党员上岗戴党徽”、“党员讲党课”活动,广泛开展创建基层示范党校、“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等活动。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稳妥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
六、抓好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严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抓好为官不为整治和治庸治懒工作。认真做好区乡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加快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开辟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七、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坚持和完善区领导轮流担任区信访局“第一局长”制度,乡镇(街道)党政正职每周一固定开展接访。推动网络政民互动,加强对网民代表的教育引导。深化乡镇干部住乡值班制度和“四学三访两谈”活动,推行村(社区)干部坐班制。开展“党建带群建、合力抓创建”活动,区直单位干部到村、社区入户走访每季度不少于1次。切实做好扶贫工作。
八、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坚持“一案双查”,并对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加大明查暗访、惩戒问责和公开曝光力度。深入推动源头治腐,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和廉情预警机制。
九、充实党建工作力量。每个乡镇(街道)党(工)委配备组织委员、专职组织员和组织干事。充实机关事业单位专职党务工作者,加大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力度。加强党小组长和村民组长队伍建设,推广村组例会制度,建立党小组长和村民组长岗位责任制。
十、落实各项经费保障。分别按照3000人以下的村5万元,3000-5000人的村7万元,5000人以上的村9万元的最低标准落实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社区基本运转经费不低于10万元,继续将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村“两委”正职基本报酬不低于本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社区干部待遇增长幅度不低于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水平。建立专项基金,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力争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村达80%。
郎溪县委2016年度
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郎溪县委书记 张千水
一、继续开展“党建工作提升年”活动。贯彻从严治党管党要求,以“高标准落实责任、高质量培育力量、高效率服务群众、高要求落实保障”为重点,不断提高党组织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能力和水平。
二、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县乡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基层党建“三个清单”。县委常委、县人大和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党员副县长,每年到联系点蹲点调研不少于4次。县乡党委书记、副书记领办1-2个创新项目,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领域和联系单位党建工作。常态化明查暗访,定期约谈党组织书记。
三、加强思想理论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县委常委会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作为全委会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继续开展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活动。开展“干部上讲台”、“下基层宣讲”、“郎川人文大讲坛”等活动。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专题学习。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发展年”活动。广泛开展创建基层示范党校活动。
四、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落实农村基层党建“1+12”工作方案。按照5%比例倒排确定5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扎实推进村级清牌减负工作。非公企业党组织单独组建率比上年提高10%以上,有专职人员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做到应建全建。
五、抓好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县乡党委领导班子换届工作。落实郎溪县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综合研判工作暂行办法。加大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力度,推进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全覆盖。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培育一批省、市、县级产业创新团队。加强干部教育师资库建设和网络培训。
六、实施党员干部“连心”行动。完善联合接访中心运行机制,巩固基层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站)建设。落实在职党员进社区、城乡结对共建、乡镇党政正职每周一固定接访等制度。继续办好网站、微博、微信和在线访谈。推动网络政民互动,加强对网民代表的教育引导。继续开展“四学三访两谈”、“党建带群建、合力抓创建”和“机关集中学法月”等活动。到2016年底,实现贫困人口在现行标准下全部脱贫。
七、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教育党员干部不得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和“奉献服务双岗位”活动。继续开展“党员上岗戴党徽”、“党员讲党课”活动。推行党员管理“红黄榜”办法,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
八、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两个责任”实施意见,扎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三十条”,健全改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开展好党风党纪教育,严肃查处党员违纪行为。严格落实惩防体系规划实施办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强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
九、完善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健全项目化推进机制,抓好党建工作立项、实施、检查验收和评估。实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月专题调度,县委常委会每季度专题研究,完成进度情况半年公示。推行动态化考核机制,确保考准考实。
十、强化基层基础保障。配齐配强乡镇党委组织委员、专职组织员和组织干事。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专职党务工作者配备及管理规定。按照规定标准确定村“两委”正职基本报酬,为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建立村干部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制度。分别按照3000人以下的村5万元、3000-5000人的村7万元、5000人以上的村9万元的最低标准落实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社区基本运转经费不低于5万元。建立专项基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力争减少“空白村”10个以上,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村达80%。
广德县委2016年度
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市委常委、广德县委书记 吴爱国
一、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重点突破年”活动。健全完善基层党建“1+2+3”工作体系,以“强责任、重管理、优服务、促治理、提保障”为重点,聚焦突出问题,聚集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力量,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各项工作。
二、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三个清单”。落实抓党建“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县乡党委书记、副书记领办1-2个农村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和联系点党建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到联系点蹲点调研不少于4次。
三、加强思想理论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县委常委会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作为全委会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原著活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专题学习。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发展年”活动和“推进‘四个全面\’、建设美好广德”宣传教育活动。抓好党政“一把手”进名校工程。
四、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一领域一主题、一领域一品牌”活动,着力打造20个左右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倒排7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集中开展整顿。探索村干部队伍专职化管理。非公企业党组织单独组建率比上年提高10%,有专职人员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应建全建。90%以上的基层党组织达到“六有”标准。全面清理部门延伸到村的公共事务。
五、狠抓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以县乡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研判机制,扎实开展择优比选领导干部工作,推进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全覆盖,加大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力度。建立干部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干部日常监管。实施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引进紧缺人才,完善柔性引智项目化机制。
六、实施党员干部暖心行动。坚持乡镇党政正职每周一固定接访,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四联”工作法、乡村干部“三进三访驻村包片”、“四学三访两谈”和“党建带群建、合力抓创建”活动。引导统战工作创新发展,发挥统一战线凝聚力量。健全联合接访中心运行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推进平安广德、法治广德建设。推动网络政民互动,加强对网民代表的教育引导。
七、严抓党员发展教育管理。落实发展党员“三联审三公示三票决”制度,全面推行党员“红黄榜”分类积分管理制度,稳妥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继续开展“党员上岗戴党徽”、“党员讲党课”活动,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等活动,深化在职党员“点亮微心愿、共建和谐社区”活动。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广泛开展创建基层示范党校活动。教育党员干部不得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
八、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出台“两个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完成县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健全纪检监察干部交流推荐制度。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制度。加大明查暗访、惩戒问责和公开曝光力度。深化岗位廉政教育、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健全巡查机构,开展常规巡查和若干批次的专项巡查。
九、健全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县委常委会每季度听取1次专题汇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调度1次。实行项目化推进、动态化考核党建工作,适时开展督查暗访,定期公示党建工作进展和督查督办情况。
十、强化党建工作保障。选优配强乡镇党委组织委员、专职组织员和组织干事。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专职党务干部配备及管理规定。按照20万元标准保障非公党建工作经费。建立村干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等“四位一体”保障机制。分别按照3000人以下的村5万元、3000-5000人的村7万元、5000人以上的村9万元最低标准落实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按2.58万元/年标准,确定村“两委”正职基本报酬。建立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专项基金,力争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村达80%。
宁国市委2016年度
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宁国市委书记 王普
一、开展党建工作“创优晋级”行动。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党建目标管理考核为统揽,广泛开展“创建先进党组织”活动,促进晋位升级,确保党建工作位居宣城市先进行列。
二、从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健全“项目化推进、常态化调度、动态化考核”机制。落实“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党建目标管理百分制考核办法。市乡党委书记、副书记领办1-2个创新项目。落实市领导“三联一住”制度,每年到联系点蹲点调研不少于4次。
三、加强思想理论武装。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市委常委会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作为全委会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继续开展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活动。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专题学习。贯彻落实宣城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发展年”活动,出台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完善网络培训制度。推动网络政民互动,加强对网民代表的教育引导。
四、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继续开展党员教育“三项活动”,深入推进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创建基层示范党校,加强普通党员轮训。教育党员干部不得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开展党员组织关系大排查,完善“智慧党建”。继续开展“党员上岗戴党徽”、“党员讲党课”活动。推广党员管理“红黄榜”办法,稳妥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
五、持续改进机关作风。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线考察、社区考察、平时考核和日志公示机制。严格执行作风建设明查暗访暂行办法,加大明查暗访、惩戒问责和公开曝光力度,每月至少开展1次作风建设明查暗访。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落实农村基层党建“1+12”方案。强化市乡村三级联动,拓展“一平台两中心”功能。倒排确定6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进行整顿。继续开展社区党建示范点创建,新增示范点3个。推行“党群一体化”模式,实现非公企业党组织单独组建率比上年提高10%以上,有专职人员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做到应建全建。全市基层党组织90%以上达到“六有”目标。
七、抓好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制定科级领导班子和干部综合研判及考核办法,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严格执行《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干部日常监督第一责任人职责暂行办法》,每年开展相互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认真做好市乡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推行权力、责任清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优化升级人才政策,实施人才支撑专项行动。
八、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坚持和完善市领导轮流担任市信访局“第一局长”、乡镇(街道)党政正职每周一固定接访等制度。落实市直单位“联乡联村联户”、机关干部“联点进户共创建”、乡镇干部“夜间住乡值班”、“四学三访两谈”和村(社区)干部“坐班值班制度”。畅通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渠道,深入开展“光彩事业”活动。开展“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推进法治宁国建设。
九、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制定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同级党委、上级纪委“双报告”的具体办法。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制度,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和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全覆盖”,开展4轮常规巡查和若干批次的专项巡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
十、强化工作保障。配齐配强市委组织员、乡镇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宣传)员、组织(宣传、统战)干事队伍。将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意外保险、医疗保险及村(社区)运转经费、非公党建工作经费等纳入2016年市财政预算,确保村干部年平均基本报酬不低于本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每个村(社区)基本运转经费均达到5万元以上。建立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专项基金,2016年底所有村集体收入达5万元以上。
泾县县委2016年度
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泾县县委书记 郭金友
一、开展党建工作“全面提升年”活动。以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为主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做到“抓责任落实提升执行力、抓组织建设提升凝聚力、抓队伍建设提升战斗力、抓基层基础提升保障力”。
二、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研究制定党(工)委书记工作责任清单,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执行“一月一提示、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一月一调度”制度、问题和进度通报制度、季度交流制度。严格落实“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和“三定四评”制度,出台《泾县农村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办法》。
三、加强思想理论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县委常委会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作为全委会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继续深入开展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活动。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专题学习。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发展年”活动。组织“微宣讲”团队,继续办好办活“泾川大讲坛”和“泾县干部教育”微信平台。
四、实施党组织强基固本行动。巩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成果,非公企业党组织单独组建率比上年提高10%以上,有专职人员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做到应建全建。按照5%比例倒排确定软弱涣散党组织,“一村一策”开展专项整顿。强化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全部建成“一平台两中心”和“一办四中心”。
五、突出抓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落实农村基层党建“1+12”方案,扎实开展县乡党委书记领办1-2个基层党建创新项目,大力推进农村基层党建15项重点工作,规范提升党务村务公开,稳步实施村级清牌减负工作,选树培育农村基层党建品牌。
六、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广泛开展创建基层示范党校活动,充分利用全省党性教育基地开展党员党性教育。教育党员干部不得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完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继续开展“党员上岗戴党徽”、“党员讲党课”活动。推广党员管理“红黄榜”办法,稳妥慎重地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七、抓好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机制,坚持谈心谈话和领导干部工作日志制度,对拟提拔的干部,在主要媒体公示工作日志。严格执行《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干部日常监督第一责任人职责暂行办法》,扩大“短平快”式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推行权力、责任清单制度,规范一把手职责权限。完成县乡党委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
八、实施“连心”工程。坚持和完善县领导轮流担任县信访局“第一局长”,乡镇党政正职每周一固定接访等制度。深化联点共建、结对共建和乡镇干部住乡值班、“四学三访两谈”活动,推行村(社区)干部坐班制。开展“党建带群建,合力抓创建”活动。推动网络政民互动,加强对网民代表的教育引导。
九、深化反腐倡廉建设。认真执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推进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委会述职述廉并接受评议工作。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坚持“一案双查”,并对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健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监督制度,加强对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强化基层基础保障。配齐配强乡镇党委组织委员、专职组织员和组织干事。按照3000人以下的村5万元、3000-5000人的村7万元最低标准落实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社区基本运转经费不低于5万元,并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落实村(社区)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村干部正职报酬、社区干部年平均工资分别达2.6万元、3.4万元。设立专项基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力争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村达80%。为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落实好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政策。
绩溪县委2016年度
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绩溪县委书记 葛建荣
一、实施“党建+”工程。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找准基层党建与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实施“党建+”工程,引领美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一乡一品”等各项工作。
二、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联述联评联考”和“三定四评”制度,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基层党建“三个清单”,县乡党委书记、副书记各领办1-2个基层党建创新项目。提高党建考核权重,完善综合评价体系。严格执行《县委决策事项督查督办制度》,强化考核问责。县委班子成员每年到联系点蹲点调研不少于4次。
三、加强思想理论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县委常委会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作为全委会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活动。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专题学习。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发展年”活动。出台《关于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四、建强基层党组织。按5%的比例倒排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90%以上基层党组织达到“六有”目标。全面落实农村基层党建“1+12”方案,推行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推进乡村清牌减负工作,探索开展“村书记论坛”。加快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鼓励县乡机关退休干部回村任职,开展村干部专职化管理试点。非公企业党组织单独组建率比上年提高10%以上,有专职人员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做到应建全建。
五、提升党员干部素质。继续办好“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高层论坛、“龙川文明大讲坛”。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场教学基地建设。广泛开展创建基层示范党校和“党员讲党课”活动。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县级领导干部每年为联系乡镇授课1次,乡镇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为干部职工授课1-2次。
六、强化干部监督管理。认真做好县乡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探索建立干部能上能下制度,推进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加大引才力度,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在征迁、项目等工作一线考察识别干部。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庸政懒政怠政行为问责暂行办法》、《信访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办法》,加大明查暗访、惩戒问责和公开曝光力度。
七、健全为民服务长效机制。实施“三百”工程,深化乡村级“一平台两中心”和社区“一办四中心”建设,推行“农事村办”等做法。深化乡镇干部住乡值班制度,完善村(社区)干部坐班制。深入推进“党建带群建、合力抓创建”活动,加强群团和统战工作。持续开展“绩溪好人”、“志愿服务标兵”评选。推动网络政民互动,加强对网民代表的教育引导。
八、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红黄榜”等制度。教育党员干部不得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推行入党积极分子积分管理,开展党员党性“体检”,探索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选树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和村党组织书记典型。
九、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定落实“两个责任”追究办法,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坚持“一案双查”。突出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着力打造“家风家训传承教育基地”。推进县级纪检体制改革,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
十、强化基层基础保障。配齐配强乡镇党委组织委员、专职组织员和组织干事。按照3000人以下的村5万元、3000-5000人的村7万元最低标准落实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村“两委”正职基本报酬达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为符合条件的村干部统一购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设立专项基金,开展“五八十万”工程,力争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村达80%。(下转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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