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余健)今年2月份,宁国村民汪某驾驶着拖拉机驶向灰山村,途经村民李某房屋门前路段时,由于操作不当,拖拉机突然冲到李某的房前,造成了李某家院门、院墙及一株山茶花损毁。事故发生后经相关部门认定,汪某应该承担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造成李某经济损失8219元。然而鉴定结果出来后,汪某象征性地赔了些钱后,就不了了之。李某一再向汪某催促,但汪某总是一再拖延。李某无奈之下将汪某诉至宁国市法院。
宁国市法院在厘清事实后查明,李某的院墙在事故发生前已有部分损坏,故判决汪某赔偿李某损失5753.3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汪某不是拒接电话就是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赔款,似乎铁了心当“老赖”。近日,执行法官掌握了汪某的行踪动态后“堵”住了汪某,但在执行过程中汪某依然不配合,宁国市法院决定对汪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法律的强力威慑之下,在执行人员的耐心劝说下,汪某终于悔悟到自己的错误,打电话告知家人送钱并要求协商结案。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对汪某提前解除拘留。
新闻推荐
宁国讯(罗程)宁国青龙乡村民胡某在山中捕捉到一只猴子,并与同村村民张某将猴子杀害食用。因涉嫌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两人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n...
宁国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宁国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