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国某水上乐园开展在微信朋友圈转发集赞送门票活动,却因商家处心积虑藏猫腻、耍心机的活动遭到众多市民一直吐槽谴责。
大相径庭
“昨天在朋友圈看到这家新开的水上乐园集赞免费送门票活动,我也转发发动朋友点赞。”曹先生告诉记者,内容显示该活动提供超大豪华泳池,24小时自来水循环过滤,20多个娱乐项目,最后为感谢新老客户集满38个赞,可获得水上游乐园免费门票5张。
“我们去兑换门票,可事实与宣传却根本不一样。”曹先生说是送了5张门票,但只限在一个1米深的小水池玩,别的项目统统需要重新收费。“我彻底无语,1米深的水池你说能干什么用呢?好心情已经被商家的不诚信破坏了。”现场很多市民也是情绪激动,曹先生认为商家没有诚信,涉嫌广告欺骗,于是拍照取证准备进行相关举报。
记者随后通过朋友圈,也看到了很多和曹先生一样遭遇的市民,纷纷发帖吐槽予以谴责。
涉嫌欺诈
据宁国市市场监管部门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年修正)》规定,虽然网民没有付出资金成本,但他也付出了劳力、精力和时间,也是一种口头约定,同时也适用于《合同法》的规定。
只要微信用户通过转发,并收集到相应的“赞”数转发给商家,双方就可以视为形成合同,如果商家不兑现承诺,就是违约,涉嫌虚假宣传甚至欺诈,建立了营销关系如果商家最终没有兑现奖品,就涉及虚假宣传和经营欺诈。“消费者可保留证据,如转发的信息内容及商家名称等,向当地市场监管局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该市一位律师表示,商业活动细则不完善,可能导致事后违约。尤其一些商家忽略了微信的影响力,礼品及准备工作不足或没有认真对待,导致面对蜂拥而来领取奖品的网友时慌了神,采取违约的方式拒绝兑现奖品。大家集赞帮宣传,商家违约不应该,真正的“赞”应该是通过好的产品、好的口碑来实现。在获得知名度后,商家更要提供后续的优质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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