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下午3时,宁国市看守所里,一起盗窃案正在这里开庭审理。被告人龙某与吴某均是贵州人,检察机关指控,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期间,两人先后来到宁国市郊区及乡镇盗窃作案7次,涉案价值共计51200元。
开庭前一天,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人龙某因腿部疾病导致行动不便,又有心脏疾病,不宜来回奔波。考虑到龙某的身体问题,为使庭审顺利进行,承办法官决定将法庭“搬”到看守所,进行巡回审判。
当天开庭前,审理该案的合议庭3名成员、书记员及法警带着法徽、诉讼材料等来到看守所,经过简单的布置后,庭审正式开始。
3个小时后,庭审结束前的最后陈述中,被告人龙某说道:“我犯了罪,应该受到惩罚。法院因为我的身体将法庭开到看守所,我十分感动,谢谢你们! ” 付慧谢成明摄影报道
新闻推荐
本报讯 10月8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在最新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中显示,本次监督抽检类别涉及17类100批次食品产品,其中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为99%。本次监督抽检产品类别...
宁国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宁国市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