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纪在学通讯员 付慧 李秀明)父母为了女儿上学而选择租房居住,没想到房主竟将罪恶之爪伸向了未满14岁的幼女。近日,宁国市法院审理了一起强奸猥亵儿童案。
因读书需要,十多岁大的小芹(化名)与父母租住在黄某的出租房内。去年一二月份的一天下午,黄某趁小芹独自在房中,对小芹实施猥亵。见小芹因为胆小没有告发,此后便多次对其实施猥亵。去年8月11日,越发胆大的黄某再次趁小芹一人在家,强行与其发生关系。日前,宁国市法院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对其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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