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汪鸣/文 王水松/图)近日,宁国森林公安局狮桥派出所民警在辖区例行巡逻时,当巡逻至中溪镇石口村路段,一部“五菱”牌面包车在和警车会车时,突然加大油门提速,并尽量靠边,刻意拉大与巡逻车之间的距离。
在会车的一瞬间,眼尖的巡逻民警透过面包车前挡风玻璃,发现驾驶员面色紧张,前排座位后有一小截树枝晃动的影像。观察到该车驾驶员一系列的反常举动,巡逻民警感觉有“情况”,于是立即调转车头,在示意面包车停车熄火后,对该车进行了检查。
在打开车门的一刹那,车厢内的三捆野生映山红立即呈现在了民警面前。由于采挖野生映山红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宁国森林公安已经明确禁止这一行为。
随后,民警立刻对货主王某进行了询问。经查,货主王某是广德县柏垫镇人,经常到宁国市中溪镇采挖兰花进行栽植和出售。2014年12月中旬,王某在中溪镇石口村山场采挖兰花时发现山场中有野生映山红,便打起了映山红的主意。元旦刚过,心里一直挂念映山红的王某,约同柏垫镇居民孙某、许某,共同驾车来到中溪镇石口村,擅自在该村刘村组“上石板屋”山场偷挖了三株丛生的野生映山红,准备运回家栽种,不料还是难逃森警的火眼金睛,栽在了森警的手里。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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