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宁国牡丹为代表的江南牡丹是全国四大牡丹派系之一,牡丹还是宁国的市花。今年1月,宁国市花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向当地物价部门申请,将位于该市南极乡的50多亩牡丹种植园申请收取门票。当物价部门批复后,一家名为南极牡丹园的公司却提出异议,称物价部门批复文件中“南极牡丹园”系冒用。
南极牡丹园:名称被他人冒用
上世纪80年代初,宁国南极乡的许方格用毕生精力将散居在各农户家的牡丹逐渐进行收集和培育,兴建了南极牡丹园。如今南极牡丹园由其儿子汪丹负责经营,但今年2月,他却发现宁国市物价局批复的宁价服【2014】5号《关于宁国市南极牡丹园门票价格的批复》的文件里,一家名为宁国市花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竟用自己企业的名称申请收取门票。
汪丹告诉记者,安徽省宁国市南极牡丹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创建于1981年,于1997年在宁国市工商局登记注册。
花城公司:申请时不知已被注册
记者随后联系到宁国市花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陈发林,对于南极牡丹园法人代表汪丹称被侵权一事,陈发林解释道,当初该公司向物价部门申请收取门票费时,并不知道南极牡丹园的名称已被他人注册,称是一个“误会”,并愿意向南极牡丹园的法人代表汪丹致歉。
据介绍,宁国市花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于2013年成立,与南极乡青山合作社农户签订了入股合同,共同种植了50多亩牡丹园。青山合作社的50多亩牡丹园与汪丹的牡丹园相邻,但两处牡丹园都要经过同一个入口,当地政府在此树立了南极牡丹园的招牌。陈发林表示,花城公司在申请收费时得到了农户以及乡政府和旅游部门的同意,用南极牡丹园作为名称申请。
物价部门:批复文件已撤销
宁国市物价局业务科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该局是按照正常程序审批,并依法按程序核定门票价格,且进行了公示。
公示后,宁国南极牡丹园提出异议,认为对方侵犯了其企业特定名称权。鉴于两家公司存在争议,该局经研究决定,撤销批复文件,待有关部门对项目名称审定后重新核定。
记者纪在学文/摄乡政府树立的南极牡丹园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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