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公司第二天就将注册资本全部抽出,后又利用“空壳”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69万,不料东窗事发,大胆经理获刑八年。
2009年7月22日,杨某发起建立的宁国市波任旅游用品有限公司依法登记成立,实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两股东杨某、何某各出资50%,杨某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该公司成立的第二天,杨某就将该公司500万的注册资本全部抽出,用于偿还其出资债务,致使该公司无法正常经营。自2010年起,杨某多次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波任旅游用品有限公司急需周转资金为由,先后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黄某等11人非法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569万,吸收所得资金全部用于归还其个人欠款、支付利息及消费。后杨某抽逃出资的事实被相关管理部门举报,警方在侦查过程中,又发现并掌握杨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事实。截至案发,杨某尚有400余万未能归还。
宁国市法院认为,杨某身为宁国市波任旅游用品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该公司登记成立后立即将500万的注册资本全部抽逃,其行为已经构成抽逃出资罪;另其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向10余名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569万,人数众多、数额巨大,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两罪并罚,合并执行八年,并处罚金25000元;同时责令其退赔非法所得人民币569万中未归还的款项。
·付慧高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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