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今天,你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但你不要因此放弃对理想的追求和人生的进取,明天,你要以实际行动,好好改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今年7月26日,在对弑父少年小华送达判决书时,宁国市法院的法官语重心长地说道。
小华频频点头:“我一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来。同时请你们对我的姑姑和姑父说,来之前,帮我带些书,特别是法律方面的。 ”
宁国市法院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根据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建成了专门适用于未成年审判的“圆桌法庭”,并通过向前延伸,创新社会调查机制;向庭中延伸,增加庭审教育环节;向后延伸,落实回访帮教机制,探索建立了少年法庭立体审判新模式。
10月17日,在宁国市法院采访时,记者首先被“圆桌法庭”所深深吸引。它与一般法庭不同,没有高高在上、庄严肃穆的法台,有的只是油漆着明快色彩的大圆桌、浅色的墙壁、柔和的灯光;它没有让人顿时肃然起敬,甚至压抑、恐惧的气氛,有的只是宽松、缓和,以及法院工作人员的特别关心、关爱。
宁国市法院院长吕雪峰介绍,这是一套专门为未成年被告人量身打造的法庭。首先,椭圆形的桌子从心理学上说,可以有效消除未成年人恐惧、抵触的心理;法官、被告人围席而坐,可以让法官、当事人“零距离”接触,平等沟通;乳白色的主基调色则模仿一般儿童用房颜色,尽量让被告人感受温暖和关爱。
去年11月16日,涉嫌盗窃的未成年人王文(化名)就在“圆桌法庭”接受了法官、检察官、代理人、辩护人等的真诚帮助和教育,感受到温暖和关怀的他没有了恐惧和抵触,在与大家的沟通交流中流下了懊悔的泪水,表示今后一定好好做人。
宁国市法院将审判工作向前延伸,不只是就犯罪事实进行调查,还注意调查青少年罪犯的思想、品德表现和社会环境,并专门创设未成年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员”制度,查明犯罪动机,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从而对症下药。
在未成年犯罪庭审中,宁国市法院加入法庭教育特别环节,由一位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法官或有未成年人教育相关工作经历、熟悉未成年心理特征的陪审员参加庭审,引导控辩双方由激烈的对抗转向用温和热切的语气向未成年被告人表达鼓励和期望,通过庭审方式的转变,使未成年被告人感受整个社会对他们的宽容和接受。
整个审判结束后,“圆桌法庭”的法官们还将采取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等方式及时掌握未成年罪犯的思想变化、现实表现,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帮助他们重拾做人的信心。
(记者许忠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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