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亲:举牌到女儿校门口讨要“清白”
宁国讯(胡佳)9月17日,宁国市某高中门口,一位男子高举“还我清白”字样的牌子,引起众多师生及路人的关注,走近细看,涉及的对象竟然是自己的女儿。
事情追溯到2002年。
这位举牌子的男子叫汪某,1999年3月,汪某与妻子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大女儿由母亲抚育,时年3岁的小女儿小林由父亲抚养。然而,这些年小林却一直随母亲生活,汪某未履行抚养义务。
2002年10月,宁国市法院曾判决汪某给付抚育费7400元。判决后,汪某只支付了3000元。随着小林这些年生活、学习费用不断增多,小林曾多次要求汪某支付抚养费,却屡遭拒绝。无奈之下,小林只好将父亲告上法庭。
近日,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由于小林尚未成年,汪某对其负有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一审判决汪某支付小林两年抚育费15472.2元。
17日上午,父亲汪某高举牌子,声称女儿捏造事实诬告自己,恳求校方师生及各界人士为他主持公道,说到底,他就是不愿支付女儿的抚育费。
汪某的行为扰乱了学校正常工作秩序,汪某后被赶到的民警带离现场。经民警批评教育,汪某保证不再到女儿的学校闹事。
新闻推荐
宁国讯(付慧 高银)近日,一起特别的案件在宁国市法院开庭审理,一位年近70的老人因醉酒疏忽,酒后骑车,不仅摔死老伴,自己也被判了刑。今年2月16...
宁国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宁国,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