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讯(胡佳)今年40有余的陈某是宁国市某小区的保安,9月22日凌晨1点,正当班的陈某请朋友鲁某在宁墩路上一家夜宵摊上吃夜宵。酒足饭饱后,两人消费了150块钱的饭钱,但陈某竟没有要买单的意思,只说自己没带钱,老板让他将物品抵押,次日拿钱来赎,陈某不同意。
眼见就要起争执,陈某不慌不忙掏出手机,拨打了当地派出所的电话,说是让民警来为他买单。民警赶到后对陈某进行了现场说服教育,陈某这才答应将对讲机抵押,次日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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