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水松 记者 汪鸣)为谋生不去寻求正道,妄图靠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进行变卖来维持生计,没想到偷“鸡”不成蚀把米,不但动物没捕到,反而招来了处罚。近日,杨某因非法使用禁用工具“电猫”猎捕野生动物被宁国市森林公安局狮桥森林派出所给予没收“电猫”一台,并处500元罚款的林业行政处罚。
家住中溪镇狮桥村三元组49岁的单身男子杨某,因家庭生活拮据,便打起了“电猫”的主意,想通过其偷偷猎捕一些野生动物变卖点钱供自己消费。今年7月中旬,杨某从别人手中购买了一台已损坏的“电猫”,修好后安装在其哥哥家中,并牵出一根2500米长的裸露铁丝线延伸至“阴山弄”山场内,由杨某自己负责给“电猫”送电和断电。在“电猫”使用期间,或许是野生动物太“狡猾”,没有一头野生动物“自投罗网”,杨某的“如意算盘”被彻底打乱。直到前不久,杨某再次使用“电猫”时,被狮桥森林派出所当场查获,“电猫”装置被现场撤除。该所经过调查取证,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对杨某做出了上述处罚。
“电猫”又名捕兽器,是一种通过变压器将220伏电压瞬间升至上万伏高压的电路装置,它通过一根离地面30-50厘米高,顺山架设的裸露金属导线导电,将意外接触到的动物瞬间击毙。“电猫”不仅对人、畜和野生动物造成致命伤害,同时也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此,森警们告诫广大林农朋友,为了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自己的幸福,请不要随意安装“电猫”,否则,后果自负!
新闻推荐
宁国讯(修勇 裴宏园)采伐证交由他人办理,自己不知道办理的采伐证规定的采伐地点,在规定的采伐点意外采伐林木,违反森林法规定,构成滥伐林木行为...
宁国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宁国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