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日开学后,宁国少年王志在当地最好的高中读书,然而不久前他还在为学费和生活费着急。大约在3年之前,王志的父母离婚,根据法院判决,王志每月从父亲王兵那里得到400元抚养费。然而直到去年8月底,他却连一分钱都没有收到过。
原来,在宁国市人民法院判决作出之后,王兵便已经不知去向。执行人员通过王志的母亲得知其在浙江金华打工,但法院通过邮寄送达的判决书却多次由于拒收而遭到退回。无奈之下,宁国法院只好将判决书的送达工作委托给当地法院。可在当地法院完成送达后,准备对其执行时,王兵再一次不见了,于是当地法院将该案退回了宁国法院。茫茫人海,再要找到王兵可就难了。
2012年8月底的一个中午,刚用完午饭准备休息的宁国法院执行人员,接到了王志母亲的电话,称王兵已经回家。干警们闻讯立即出警,迅速赶到王兵居住的宁墩乡找到了他。然而王兵却称自己从来没有拿到过判决书,判决书的送达回证上“王斌”的签名不是自己的。经查,“王斌”系王兵的曾用名,在证据面前王兵终于承认了自己曾经拿到过判决书。
鉴于王兵多次拒绝配合本案的送达和执行工作,法院决定对其予以司法拘留。其后,王兵的妹妹代其偿还人民币10000元,并对余额和今后的抚养费义务做出了承诺。拿到抚养费的王志也终于可以在学校里安心学习了。
·周宏韬曹源·
新闻推荐
宁国讯 近日,宁国市法院对一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作出裁定,凭着这份特殊的民事裁定书,担保物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是自修改后的民诉法实施以来,该院首起通过非诉特别程序实现担保物权的...
宁国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宁国,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