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宣城市发布通知,印发《宣城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三举措推进考核评估优质化、体系化。
一是明确考核对象。分类制定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的考核细则,科学化、针对化开展考核。通知还要求各地各单位在8月30日前根据评估体系对2016年1月至今的工作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报市法宣办。
二是细化考核指标。针对市直单位,将从“普法工作推进情况”和“普法工作创新情况”两大方面,提炼出的8项二级指标、7项三级指标进行考核。对于各县市区还增加了对“普法工作成效”的考核力度,共有二级指标10项、三级指标31项。此外,对社会公众法治意识、全民守法、政府依法行政及法治环境等情况还将依托社会第三方进行评估。
三是突出考核重点。重点对普法责任制落实、宪法等重点内容学习宣传、重点人群学法及深化依法治理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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