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讯“您现在有空来法院执行局领取案件款吗?”8月3日晚9时许,宣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章津津电话联系了申请人计某,及时将通过微信执结到位的1134元案件款发放。
2017年4月29日,夏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慎碰撞计某发生交通事故,后因赔偿事宜诉至宣州区法院。同年7月28日,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夏某赔偿计某各项损失2000元。然而在给付1000元后,夏某外出打工并拒绝履行赔偿义务,计某于2018年5月30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夏某总是以在外地打工为由拖延履行义务。在执行法官章津津的“软磨硬泡”下,夏某同意了章法官的微信好友申请。此后,章法官不时将该院推送的失信曝光名单、失信案例等转发给夏某,并有针对性地进行说服教育。8月3日晚,正在执行局加班的章法官收到夏某的微信消息,表示愿意主动履行义务,因为银行转账不方便,请求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全部缴纳执行款。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诉累,章法官同意了夏某的请求,并在当晚微信收款后立即通知申请人计某前来领取。
据了解,“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以来,宣州区法院不断适应新情况,创新执行便民利民新举措,在执行过程中巧用微信和解、微信送达、微信收放小额执行案款等“微执行”方式,快捷高效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有力助推“基本解决执行难”如期实现。(陈真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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