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是宣城人,前年买了一部客车从事运输,在保险公司买了交强险,没有买其它保险。去年9月份帮一单位送货时,我妻子与我同行,因雨天路滑,操作不当,车辆撞到一个电线杆,我妻子受重伤,我轻伤。事后经交警认定,我负事故全责。后来,我找保险公司理赔,但保险公司拒赔,称我只买了交强险,交强险的赔付对象不包括我妻子和我。请问:保险公司的做法对吗?我能要求保险公司对我和我妻子进行赔偿吗?
律师解答:保险公司的做法是对的,你不能要求保险公司对你和你妻子进行赔偿。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有些车主在买车险的时候,怕多花钱,只买交强险,而没买商业险。一旦发生事故,当事人首先会想到找保险公司,但如果只投保了交强险,交强险的赔付是很有限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款》第五条规定:“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你和你妻子正好符合上述情况。在没有购买其它险种的情况下,你不能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在此提醒所有的车主,一定要购买商业保险,而且第三者责任险最好买一百万元以上,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因小失大。
解答人:田小龙律师
吴寅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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