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大力建设质量宣城,持续推动宣城市质量品牌提升,根据《宣城市名牌产品管理办法(修订稿)》等规定,日前,市工商质监局印发文件正式启动2017年度宣城名牌产品评价工作。
据了解,2017年度宣城名牌产品评价申报范围为第一、二产业企业,第三产业中的旅行社、旅游景点、宾馆和餐饮、商业零售、养老、物流等行业。凡在宣城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品商标在本市注册;实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企业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大力推广先进技术手段和现代质量管理理念方法,中小企业推行5S管理等现代管理制度,规上企业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生产的产品符合《宣城市名牌产品管理办法(修订稿)》中所列宣城名牌产品条件的企业均可自愿参加宣城名牌产品的申报评价。对于部分产品商标注册地不在宣城的招商引资企业,企业须在宣城市境内有固定的生产地点且连续稳定生产经营三年以上,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可以申报宣城名牌产品。
近年来,市工商质监局以质量品牌提升工程为抓手,立足自身职能,不断提升服务意识,通过广泛宣传品牌创建政策,积极主动协调兑现奖励资金和措施等手段,极大地激发了企业的创牌热情。截至目前,全市共234家企业的239个产品获宣城名牌产品称号。
(本报记者顾维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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