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名普通的司法干警,二十三年如一日,扎根基层司法所,默默奉献着自己的青春。二十多年中,他和他所在的司法所先后被宣州区委、区政府评为“二五”、“三五”、“四五”、“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他先后十年被授予该区“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称号、两度被市局评为“优秀司法所长”、全省“进万村大服务”先进个人,他所在的司法所也获得“宣城市模范司法所”称号。他,就是宣州区双桥司法所所长刘正利。
“法律意识淡薄是引发民间纠纷的重要根源。”刘正利深知只有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进行普法宣传,使更多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才能真正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于是,刘正利一次次走进辖区中小学校、街头巷尾,上法制课、公开调处民间纠纷、为群众现场说法。
考虑到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特殊性,多年来,刘正利始终坚持对回归人员和矫正对象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张某是家中唯一的男孩,仗着父母亲疼爱,初中时就纠集一伙人经常打架斗殴,2014年,他因寻衅滋事被判了1年半缓刑。刘正利和社区工作者主动上门,鼓励其克服“娇”、“懒”的毛病,让张某重新对生活有起了信心。“与矫正人员交朋友,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鼓励并帮助他们积极融入社会,用以案说法的方式引导回归人员和矫正对象重拾信心,回归社会。”刘正利说。
在双桥,“老刘调解室”无人不知。刘正利是这个调解室的“主角”,街坊邻居有了什么解不开的疙瘩、理不顺的麻烦,总是第一时间想到来这里。
隆兴村村民郑某某兄弟三人与弟媳黄某某很早前分了家,当初父母亲与弟弟、弟媳一起生活,土地也在弟弟的承包土地内。自弟弟发生交通事故去世后,弟媳就没有再承担两位老人的赡养义务。现在父母亲已经去世,三兄弟要求将父母亲的土地拿出来给兄弟三人平均分配,可是弟媳不同意,也要参加分配。万般无奈之下,三兄弟找到了“老刘调解室”。刘正利在了解纠纷发生的前因后果等情况后,向弟媳黄某宣传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并告诉黄某,父母亲承包的土地是父母亲的生活来源,虽然父母亲活着的时候,他们兄弟没有要求弟媳将土地拿出来,那是因为他们考虑到弟弟去世了,怕弟媳伤心,怕父母亲难过。现在父母亲已经去世几年了,弟媳理应将父母亲的土地经营权交出来,由承担赡养义务的兄弟平均分配。通过刘正利耐心细致地宣传解释、苦口婆心地劝导说服,黄某思想“疙瘩”终于解开了,表示不再向三兄弟争土地,大家冰释前嫌。
在司法一线工作的二十多年里,面对诱惑他视若不见,面对威胁他敢于说不,面对当事人的谩骂,他用真情感化、用笑脸相迎。身边的人都说,“基层司法工作是‘没权没钱跑断腿,不吃不喝磨破嘴\’的苦差事。”刘正利却认为,基层司法工作虽然在物质上很清贫,但在精神方面却是富有的,这富有是金钱买不到的,只有身处其中,才能品出甘甜。为了辖区的和谐、稳定,他这头司法战线上的“老黄牛”仍在辛勤地耕耘着,默默地奉献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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