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市水务局按照“优先安排、体现照顾”的原则,合理布局民族乡村水利工程,优先安排项目实施,突出农村饮水安全、“八小”水利、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河道整治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以民为本,持续推进民生水利工程。在胡村回族村投资近20万元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380人的用水困难问题;扩挖清淤塘坝25口,改善村内塘坝的蓄水条件。在云梯畲族乡连续多年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成畲乡规模水厂,覆盖人口达1700人,并建成多处单村工程,解决群众饮水不安全问题。对云梯乡境内两座小(一)型病险水库太子坑、红旗水库实施除险加固,消除水库隐患,保障畲族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争取资金,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在胡村回族村,积极跑省跑部向上级部门争取各类水利项目资金,争取70万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结合美好乡村建设,投资50万元整治2口塘,沿塘周边修建廊桥;投资100万元,治理水土流失3平方公里,采取水保措施进行生态修复;指定下拨农业抗灾用电10万千瓦时,补助抗旱用电费2万余元,指导该村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在云梯畲族乡,争取水利项目资金10万元,维修加固河堤、清淤河道;争取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00万元,用于千秋畲族村和云梯村塘坝扩挖、水毁修复、河道清淤整治工程;争取水土保持项目资金110万元,用于千秋畲族村和云梯村境内坡改梯、水保林、经济林和建设小型水利水保等工程。
三是打牢基础,推进民族乡村经济发展。积极帮助云梯畲族乡,将水利工程打造成景观工程、示范工程、亮点工程,有力地推进了该乡特色旅游业和生态农业的发展。在该局的积极争取下,2014年云梯畲族乡千秋村成功列入第一批省级水环境优美乡村创建试点,成为宣城市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乡村。(市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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