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推进公共服务单位行风建设,营造优质、文明、高效的服务环境,近日,宣城市出台2016年度市本级(含宣州区)公共服务单位民主考评工作实施方案。据了解,今年的民主考评工作在组织领导、考评对象分类、考评方式、考评加减分事项设置等方面较去年有所不同。
据悉,2016年度民主考评公共服务单位在市民主考评工作领导组领导下进行,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民主考评公共服务单位的具体工作。
2016年纳入考评的公共服务单位分公用事业、银行证券、保险、中介服务、旅游、教育、卫生等七大类,较去年分类更为细化。参评单位增加9家,共162个单位。考评内容与去年大致相同,包括微笑服务、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情况、服务收费标准执行情况、举报投诉受理情况等8项。
考评方式中,服务对象评议比重由去年的50%降至40%,并增加了“两代表一委员”评价。此项评价年底由市党代表、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对参评单位进行评价,评价分五个等次,对应进行评分。考评加减分事项设置中新增的加分事项,每件(次)加1分,最高加5分,包括被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委、市创建文明市指挥部表彰为“联点共建”、路段长责任制等先进单位,以及员工获选国家级、省级、市级优秀志愿服务典型,宣城好人等。最后考评得分由30%网民评议得分、40%服务对象评议得分、10%现场察看得分、10%主管部门评价得分、10%“两代表一委员”评价得分,及加减分构成。
目前,2016年度民主考评工作正式实施。7月1日-10月31日为网民评议与现场察看阶段,在此期间,宣城论坛组织网民进行投票,每月公布一次网民评议情况。市民主考评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现场察看考评,开展一轮明查,组织一轮暗访,对发现问题据实扣分。1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国家统计局宣城调查队组织实施服务对象评议工作,以电话调查为主,辅以入户调查。各行业(业务)主管部门对所管辖的参评单位进行评价打分,市文明市建设办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对相关参评单位工作进行评价。2017年1月,由国家统计局宣城调查队负责录入测评数据、统计汇总考评结果,市民主考评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并全程监督。
各考评类别按参评单位数的20%比例确定“公共服务先进单位”,5%确定“公共服务不满意单位”,此结果将作为申报推荐各级文明单位和窗口行业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公共服务不满意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进驻落实整改。
(本报记者 谭艺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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