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朱林)近日,厦门一专门生产高级太阳眼镜、高级镜框及镜片的眼镜公司,在宣城市起诉多家眼镜店,认为宣城市眼镜店销售了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保圣”太阳眼镜。
该眼镜公司系台资企业,旗下拥有多个国际知名品牌。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该公司就在国家商标局注册了“保圣”等商标,经其推广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太阳眼镜在相关公众中享有较高的美誉度,2011年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今年3月,该公司陆续发现在宣城市有数家眼镜店销售假冒的“保圣”太阳眼镜,假冒眼镜的吊牌、镜盒上标有“保圣”标识,但是质量低劣,并非该企业产品。其后,该公司在公证人员的现场监督下,购买了相关假冒太阳镜,并诉至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
法院审理中发现,宣城市镜店对销售假冒太阳眼镜的行为并无异议,也承认厦门眼镜公司对“保圣”商标拥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经宣城中院承办法官多次同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结合商户的侵权行为,宣城市眼镜店同意支付原告厦门眼镜公司一定的经济赔偿款。厦门眼镜公司也同意接受侵权眼镜店的歉意和赔偿款,并对案件予以撤诉。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项嘉 文/图)《平安夜》、《铃儿响叮当》……一首首温馨的圣诞欢歌伴随着即将到来的新年节庆喜气,让逛街购物的人们醉在其中。自12月9日以来,每逢晚间黄金时段,总会有40位美丽的“...
宣城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宣城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