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讯(祖清 基荣)6月20日中午12点半,在郎溪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与姚村乡人社所的联手调解下,6位民工终于讨回了他们的“血汗钱”。
事情还得从6月14日说起。当日下午1点,周克明等6名四川籍民工,大包小包地背着衣被等行李,情绪躁躁地“闯”进了姚村乡政府,请求政府帮他们“讨薪”。
原来,6民工在“皖东-上海”的特高压输电线施工工地(郎溪姚村段)干活,由于种种原因,他们要“中途”回家,老板拖欠他们103天的工资。乡人社所马上联系他们的老板张某某。多次催促,“张老板”于下午3点赶到人社所,表示工程未结束,按协议不能兑现工资……调解工作一直持续到5点半,张老板最终答应“支付工资”,但没有现金,需等到6月20日兑现。当晚,乡人社所将6名讨薪工人妥善地安排在姚村永忠旅馆食宿。
20日早晨7点,讨薪心切的6名工人早早地赶到了乡人社所。张老板8点赶到。按什么“标准”支付工资,又起“风波”。工人强烈要求100%全额兑现103天的工资,老板以“中途辞工违约”为由执意按70%的比例支付工资。双方各执己见,态度强硬,互不相让,争辩激烈,吵嚷不休。至12点半,双方调解终获成功:6名工人103个工作日,前73天100%兑现工资,后30天按70%的标准支付工资,张老板共支付6名工人工资1028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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