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讯(陈洪民 乔瑞)近日,一起在美好乡村建设活动中发生的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件,在郎溪县人民法院的悉心调解下得到了妥善处理。
涛城镇吴家边村民组村民五保户吴某与其弟合建的三间房屋,因年久失修,渐成危房。在美好乡村建设中,这三间房屋的占地被村民组规划为健身场所用地。因吴某在外打工,村民组一时无法与其取得联系,遂与其弟签订了房屋拆迁协议。协议约定,村民组在村中另选地址新建三间房屋给吴某及其弟居住。谁料,吴某回到村后,不认可协议效力,双方甚至发生冲突。
吴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确认拆迁协议无效并将拆除的房屋恢复原状。郎溪县法院在受理该案后,副院长王俊即带领相关庭室负责人和主审法官前往吴家边村民组,经过努力调节,双方当事人最终就如何解决纠纷达成了一致意见,吴某遂提出了撤诉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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