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简单的房产确权案件,却由于原被告的恩怨一波三折,最终在承办法官不懈努力下,7月23日,绩溪县法院圆满化解这起特殊的确认所有权纠纷案件。
该案的原被告双方原为夫妻,2016年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在离婚时达成协议,对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置的案涉不动产明确约定归原告凌某所有,该不动产房屋产权证所有权人也仅为凌某一人,但凌某在办理房屋产权证变更为不动产权证时,不动产登记中心却要求办理时必须要被告万某同时要到场,万某不能理解也不予配合,凌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房产归其所有,后变更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案涉房屋的不动产权证。
承办该案的法官接到该案后疑惑丛生,从原告的诉状所陈述内容来看案涉房屋产权归属并无纠纷,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为了谨慎起见,法官即刻电话联系上万某,先对案件情况做了初步了解,万某在电话里向法官表示没时间协助后随即挂断了电话,此后就再也联系不上,通过法院专递向被告送达应诉材料时又出现当事人本人拒收应诉材料的情形。虽然从法定程序上来说,本人拒收可以视为送达,该案可以缺席审判,但严谨的法官觉得此案通过缺席审判的处理方式并不妥当,到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相关情况之后,法官决定远赴南昌寻找万某。
法官一行人来到万某居住地,向当地村民打听,很多村民均表示不知道此人,找人工作陷入瓶颈。法官等人并未放弃,前往该地管辖公安派出所查询,在派出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得知万某已嫁至外地,但具体居住地址不清楚。法官再次与派出所工作人员沟通,请求协助。派出所工作人员被法官严谨的工作精神打动,特意安排人员带着法官一行人找到万某所在村的村委会主任,在村委会主任的协助下,联系上了被告亲属,最终得知万某现居住于九江市。秉着对案件负责的态度,也为了让被告知悉案件的具体情况,保证被告合法的诉讼权利能够充分行使,法官决定去一趟九江寻找万某。
带着太多的不确定因素,法官一行人踏上了前往九江的路途。一路上,法官辗转联系到万某的其他亲属,通过他们的努力,万某终于同意与法官见面。见面后,法官将相关应诉材料送达万某,并就案件情况和具体处理与万某沟通。万某表示只要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愿意配合原告凌某办理不动产权证。
7月19日,万某协助凌某办理了不动产权证。7月23日,凌某委托律师办理了撤诉手续。至此,本案得以圆满解决。 ·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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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绩溪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