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以来,宣城市继续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政策的衔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按规定程序纳入农村低保;宣传好“救急难”、健康脱贫兜底“351”工程等政策,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就医安心;落实困难群众走访联系情况,继续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力度,2017年农村低保对象中新增的382名贫困人口全面享受各项政府兜底脱贫政策。
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协调机制
市民政部门完善“救急难”制度,下发《关于认真落实困难群众走访联系制度的通知》,各县市区均建立了乡镇(街道)干部包村(居)、村(居)委干部包户的双包责任制,明确困难群众走访联系职责和工作内容。建立并完善困难指标评价体系,加大《宣城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实施办法(试行)》和《宣城市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认定办法(试行)》宣传力度。对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中患者本人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将二级及二级以上生活困难且靠家庭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可视同单人户,按规定程序将残疾人本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截至目前,全市共核对60605户次、193871人次,已全面完成低保复核。
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水平
据市民政部门介绍,宣城市农村低保提高到每人每月320元,比上一年度递增23.08%,高于省民政厅指导的扶贫线11.3%。农村五保对象全市平均集中供养生活标准由每人每年6132元提至每人每年6600元,比2016年递增7.63%;分散供养生活标准由每人每年4524元提至每人每年4944元,比2016年递增9.28%。
全面落实农村低保政策
市民政局开展了多轮督查,目前各县市区已全面提标兑现到位。下发了《关于印发社保兜底脱贫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开展全面督查。8月份,组织开展了社保兜底脱贫清理整顿县级互查工作,对抽查到的村(社区)的所有的农村低保户逐一上门入户核查认定。
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
全面实施
市民政系统确定了城乡医疗救助地方配套资金不少于上一年度标准,截至目前,全市县级配套达2391.58万元,已超去年全年县级配套总额,共支出资金2654.56万元,其中贫困人口10%医疗救助资金支出346万元,占总支出的13.04%。宣州区、绩溪县提高了其他救助对象的城乡医疗救助比例和封顶线;指导各县市区适度提高了临时救助水平,县级配套达110万元。落实健康脱贫兜底政策,截至目前,全市健康脱贫兜底“351”工程县级配套资金已全部到位,配套资金742.88万元,救助2013人次,支出资金1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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