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讯(胡亮)在农村,一件普通的家庭邻里纠纷,由于未妥善处理,往往会引发更加恶性的后果,甚至导致违法事件的发生。绩溪县人民检察院近期办理了一起因土地确权而引起的违法犯罪案件。被告人邵甲与邵乙是亲姐妹,二人因父亲遗留的土地确权问题素有矛盾。2016年7月至8月,邵甲为泄私愤,两次前往田里,将邵乙种植的150多株蓝莓树全部砍毁,造成了1.5万余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破坏生产经营罪。案发后,邵甲主动到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
绩溪县检察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宽严相济”政策。邵甲出于泄愤报复等个人目的,毁坏他人果树,破坏了生产经营,犯罪事实清楚。考虑邵甲与被害人具有血缘关系,具有自首情节且系初犯、偶犯,县检察院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并提出了从轻处罚的公诉意见。绩溪县法院充分考虑县检察院的建议,并综合被告人的各量刑情节和社会影响评估意见,最终给予“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的从轻处罚。邵甲本人也深刻反省,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承诺及早偿还其妹妹经济损失。
新闻推荐
绩溪讯(程婷)为强化工作执行,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提高服务对象对政务服务工作制度的知晓率,让服务对象更好地参与服务监督,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着力加强公开力度,开辟途径,多渠道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制度。通...
绩溪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绩溪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