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未经许可情况下,擅自使用他人参与《舌尖上的中国》节目的影像资料进行网络宣传销售,为自己谋取利益。新安晚报记者昨天从绩溪县人民法院获悉,被告程某被判赔偿原告叶某肖像使用费6000元、公证费2040元。
叶师傅是一名出色的徽菜厨师,他制作的臭鳜鱼一直深受食客朋友们的喜爱。《舌尖上的中国》栏目组来到黄山录制徽菜部分时,叶师傅凭借杰出的厨艺参与了其中“徽州臭鳜鱼”节目的录制。
2013年1月,程某通过网络销售“臭鳜鱼”时,擅自将叶师傅参与录制的影像资料作为销售广告放在网店主页上进行网页宣传。叶师傅发现后,进行了互联网电子证据保全,并向法院提取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程某未经原告叶某本人同意,而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原告制作的臭鳜鱼的影像资料作为广告在网页上宣传出售,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依法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
王静谊 本报记者 曹庆
新闻推荐
记者昨天从省发改委获悉,黄杭铁路确定将于今年下半年开工建设,预计2018年建成通车。届时,从黄山前往杭州仅需一个半小时。记者获悉,黄杭铁路东...
绩溪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绩溪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