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收到了安徽绩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加强对苏FN2XXX大客运车辆夜间禁行管理的函》。当交警找到当事司机通报处罚教育时,这位司机感到有点不可思议。
原来,11月1日凌晨3点不到,这位司机驾驶着苏FN2XXX大客车在夜间禁行时段,通过绩溪县境内。当时夜静人稀,路上根本没交警执勤。谁知,仅仅两天,绩溪交警就致函当地交警找上了门。这是绩溪交警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将夜间行驶客运车辆关进“笼子”的一个生动镜头。
为禁止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通行,切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绩溪县交管大队充分运用科技手段,高效严管客运车辆夜间通行。大队联合县交通局运管所深入辖区客运企业对卫星定位系统使用情况逐一开展排查,凡发现客运车辆2时至5时运行的,以违反禁令标志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同时,责成道路运输企业按单位内部管理规定对驾驶人、车主进行处理。
绩溪交管大队还安排专人每天对全县卡口巡查,对辖区内2时至5时是否有客运车辆过车信息进行排查梳理,按照规定将其违反禁令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录入非现场处罚平台,同时致函车辆所在地交警支队、所属公司进行整改,督察违法驾驶员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并及时反馈,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确保不再发生此类违法行为。
近一个月来,绩溪交管大队通过科技手段,已发现七辆客运车辆存在凌晨2时至5时仍然通行的情况,共致函21份,有力地将夜间行驶客运车辆关进了“笼子”。 ·周明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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