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讯 作为承担羁押、管理、教育、改造任务,保障刑事诉讼和行政执法活动顺利进行的绩溪县看守所,近年来以脚踏实地的真情服务和勇于实践的创新勇气,写就了人性化管理的和谐样本。
在感化教育挽救工作中,绩溪县看守所突破以往灌输为主的呆板教育方式,积极倡导以情感人、以理服人、情理交融的方式,按在押人员的年龄特点、知识结构、犯罪类型,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分类教育,因人施教。
在押人员陈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羁押在绩溪县看守所。他三岁时,因父亲游手好闲整日酗酒,母亲离家而去,从小就失去了母爱,父亲也不顾陈某生活,一直依靠亲戚和政府救济读了小学和维持生活,怨恨有之,扭曲极端更有之。 2013年春节,在家中与父亲发生“口战”时,陈某将刀伸向了自己的父亲 ,结束了父亲的生命。入所时,他情绪暴躁、抵触反抗、吵闹监室。
2013年6月5日,分管管教的曹所长带着自己掏钱买来的蛋糕、寿面和饮料与其他所领导一同走进203监室。当陈某得知这是所领导带去全体民警对他的祝福和勉励时,他潸然泪下,说:“我真诚感谢所里所有干部,是你们为我18年来过上了第一个生日。你们的关心和爱护,我终生铭记,如果法律能宽恕和给我重塑自己的机会,我一定努力改造,回报社会。”
无独有偶, 2013年5月,张某因故意伤害,第三次被羁押在绩溪县看守所。对照前两次因故意伤害罪羁押在绩溪看守所,他深有感悟地说:“现在绩溪县看守所的管教干部真好,公平公道,谈心教育多了,帮助提高多了,真情微笑多了,出去后,我定要认真做人,踏实做事,用行动来回报政府和社会对我的关爱”。
正是管教民警用心、入情、按理和循循善诱的感化教育,消除了在押人员顾虑,缓解了在押人员压力,不仅教育转化了一大批在押人员,为他们接受改造和回归社会奠定了基础,而且也树立了新时期管教民警新形象。绩溪县看守所也因此创造了安全监管18年安全无事故的业绩。
(莫嗟周霓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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