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讯 7月4日中午,一群操外地口音的来访者神情激动地来到绩溪县法院,经同时赶到的瀛洲镇综治办领导介绍,这群人因为一名女青年在绩溪游玩期间意外落水身亡,已经在县、市有关部门上访了数日,这次是来法院讨要说法的。
6月30日上午,湖南一名女青年陈某与朋友一行七人来到绩溪县瀛洲镇龙须山徒步游玩,并聘请了当地农民李某为向导。登山期间,因暴雨来袭,陈某意外落水失踪,经当地政府、公安等部门全力搜救,于次日在一山涧发现了陈某的尸体。事故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远在湖南的死者哥哥等亲属闻讯赶来绩溪,会同陈某此次同行的朋友,到政府部门上访,他们认为向导李某应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县领导对此十分重视,积极做好信访人的安抚解释工作,并引导信访人走诉讼渠道。
法院接访人员一方面对情绪激动的陈某家属进行安抚,一方面从法律角度告知其诉讼权利和义务,经过耐心的说服与劝导,死者家属表示将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这起纠纷。 7月5日,陈某的亲属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要求李某赔偿因陈某死亡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485926.8元。鉴于此案的特殊性,法院立即依法组成合议庭,于7月7日上午组织双方先行调解,并同意原告方缓交部分诉讼费。
为确保调解工作顺利进行,法院邀请瀛洲镇政府党委副书记及司法所长全程参与协助调解。当事人之间对被告是否应负赔偿责任及赔偿金额发生重大分歧。经过合议庭细致的辩法释理,被告愿意通过亲友帮助进行筹款,原告方也体谅被告在经济能力上的实际难处,双方在最终的赔偿金额上达成了一致意见。下午4时,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将赔偿款及所应承担的费用全部履行到位。
(胡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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