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有着33条违法记录未处理,还能淡定开车。司机汪某近日在绩溪县被交警部门查处,最终被扣109分。
7月9日下午4点半左右,绩溪县交警大队民警在省道215线绩溪县临溪镇路段附近执勤,对一辆大型半挂货车进行检查时,惊讶地发现,该车竟然共有33条违法记录未处理,其中主车超速24起、逆向行驶和违反禁令指示标线各1起;所牵引的挂车有7起未处理。
就在执勤民警准备依法对该车进行扣留时,驾驶人汪某以“这辆车以前不是我开的”为由,拒绝配合民警执法,还佯装淡定地说:“这是公司的车,要让公司律师来吗?”执勤民警对汪某进行了耐心的法律宣传,并依法对该车进行扣留。一番教育下,汪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前天下午,汪某主动到绩溪交警大队接受了33起违法行为的处理。汪某受到了罚款2400元、扣109分、暂扣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周明助 季翔辉
本报记者 曹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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