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榔桥镇西阳村村民胡某在荒地安放铁夹逮野兔,没想到,野兔没逮着,却将同组村民许某家“哈士奇”狗的腿夹伤。
近日,榔桥森林派出所接西阳村六门组群众许某报警称:自己养的一条“哈士奇”狗在屋后山边田里玩耍时被铁夹夹伤。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案发地点,根据知情村民提供的线索和多方调查,民警找到了安放铁夹的胡某。见到民警时,心有愧疚的胡某主动陈述了自己安放铁夹的违法事实。在民警的调解下,胡某向许某支付了500元的赔偿费用,双方就此达成和解。
胡某使用禁用的工具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已涉嫌违法,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对胡某进行批评教育,胡某终于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民警依法对胡某作出没收猎捕工具并处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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