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讯近日,泾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依法批准逮捕“11·12”持刀入室抢劫案犯罪嫌疑人潘某。
经审查,2018年11月12日,犯罪嫌疑人潘某因沉迷赌博欠下大量赌债后,持刀蒙面冲入受害人郑某家中,先是用刀挟持郑某五岁的儿子,向郑某索要钱财,随后又将刀对向郑某,要其交出家中的金银财物。期间,犯罪嫌疑人潘某不断威胁郑某,扬言如果报警就会动手伤人。为了不让自己与家人受到伤害,郑某主动交出仅有的微信中的五千元钱,潘某随即将五千元钱以微信扫码的方式抢走。得逞后,犯罪嫌疑人潘某仍持刀将郑某挟持至电梯口,在确认自己可以逃跑后才将郑某放回家中。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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