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您好,我是王某的女儿,请问我母亲现在还欠多少钱?”不久前,一名年轻女子来到泾县法院,自称专程从外省赶回来,要为母亲偿还逃避多年的执行款。
法官当场查明,王某自2009年起在泾县法院有4起执行案件,还有12万余元执行款未履行。年轻女子姓洪,她说,以前母亲为开养猪场借了不少钱,但因经营不善而倒闭。“当时我还在上学,家里条件差,母亲后来就出去打工了。”洪某解释道,“我现在自己有工作,也攒了点钱,就想赶紧把母亲的债都还了。”由于法院采取了将王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一系列惩戒措施,洪某表示多年来家人深受困扰,“想带妈妈坐一次高铁都不行”。同时,以往欠下的“人情债”也让王某始终心怀不安,特地叮嘱女儿,一定要先想办法把孔某的钱还了。
孔某和王某原系朋友,2010年至2011年,王某以生意周转急需资金为由向孔某借款4次共计5.36万元,一直未还。2015年,判决生效后,王某已失联,其名下根本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只好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由于孔某预留在法院的手机号码已成为空号,法官从其退休前的单位着手,通过多方联系,最终辗转找到了孔某的联系方式,将其约至法院与洪某协商。时隔多年,孔某再见昔日好友的女儿也是感慨良多,看在洪某年纪轻轻却肯主动上门还款的分上,孔某主动放弃了2万余元的利息,洪某当场将5.36万元汇入了孔某的银行账户。
洪某向法官保证,回去后会尽快将其余3个案件的6万余元案款筹措到位。“只要我把钱缴清了,我母亲就可以坐高铁了吧?”洪某还有些担心。“每个案件都有对应的流程,履行一案则屏蔽一案的失信名单,只要所有案件执结到位,你母亲就不会再受到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法官耐心向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
当天晚上,洪某便将剩余款项全部汇入法院的账户。王某拖延了7年的4件旧案全部结案,法官解除了对她的失信惩戒。
郑爽刘淑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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