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9年前的贷款至今未归,多次催还对方却下落不明,直到一个远在外省的账户余额发生变动,情况出现了转机。4月24日,泾县法院执行法官一行4人赶赴该县汀溪乡,终于见到了这起金融借贷纠纷案的被执行人左某,并成功当场化解纠纷。
2009年,左某以交学费为由向苏红信用社申请贷款5000元,合同约定2011年6月8日到期,但此后左某仅分三次归还了2012年2月15日前的贷款利息,之后再无还款。多次催缴无果,已经承继原信用社债权债务的泾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于2017年5月12日向县法院提起诉讼,而左某却已经下落不明。法院经审理后依法缺席判决左某归还本息,但左某一直不见踪影,泾县农商行即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受理后,法院立即采取全面追查措施,之后在浙江省岱山县某农商行查控到左某名下的一个账户,虽然该账户并没有存款,但承办法官还是果断对该账户进行冻结,并保持密切关注。果然不到一个月后,账户上被存入了3000余元,而察觉账户被冻结的左某,心知不妙,主动到泾县农商行寻求和解。一直对此高度关切的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便得知了左某现身的消息,遂决定主动出击争取调解。
经过法官认真释法和耐心劝解,左某及家人最终答应尽快还清全部本息共计8588.18元,并当场向农商行委托代理人交付5988元,承诺余款在一周内付清。至此,这桩前后长达9年的贷款合同终于敲定。在这场执行攻坚风暴中,法官以春风化雨的方式及时化解了一道执行难题,达到了和谐和解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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