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讯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2017年第76号公告,核准泾县崇星宣纸有限公司在相关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据悉,自2002年宣纸被批准为原产地域保护产品(2005年更名为地理标志产品)以来,当地质检机构依法对宣纸实施保护和监督,规范相关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提升了知名度和美誉度。截至目前,泾县共有17户宣纸生产企业被批准使用宣纸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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