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讯(高伟 王响宁 文/图)9月4日下午2点50分许,泾县公安局接到泾县汀溪乡居民朱某某的报警电话,称其女友唐某某(38岁,泾县泾川镇人)在城区吊桥附近跳到青弋江中轻生,情况万分紧急。
接警后,泾川派出所民警仅用3分钟时间就赶到现场。在现场,民警发现唐某某头部在江面沉浮,随时有沉没的危险。见此情形,民警大声呼喊,劝其上岸。可是唐某某非但不听劝阻,反而向深水区浮动。
时间就是生命。民警当即与2名热心的中年市民跳入江中,架住唐某某两只手臂,将其安全带到岸边。整个过程不到5分钟。当民警询问2名热心男子姓名时,他们却不愿透露姓名,悄然消失在人群中。
由于营救及时,唐某某并无大碍,民警当即将唐某某送回家中换上干衣服。经了解得知,唐、朱二人系男女朋友关系,因朱某某私自转走唐某支付宝内8800元人民币一事,双方发生争执。唐某某感到伤心、绝望而跳江轻生。了解情况后,民警对双方进行耐心劝导,经过长达7小时的调解,二人终于和解,民警这才放下心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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