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盖章): 宣城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1日)
序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514宣城市郎溪县涛城镇金山岗华远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排放废气难闻,不能开窗,吸了难受。郎溪县大气5月4日上午检查时,该公司拌料工段正在生产,拌料车间配套的收尘房布袋除尘器未运行。郎溪县环保局立即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郎环责改字〔2017〕48号),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进行整治。5月4日下午检查时,该公司已全面停产。属实1.约谈:5月5日,郎溪县环保局已依法约谈了该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钱卫东。2.停产整改:5月4日郎溪县环保局对郎溪华远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郎环责改字〔2017〕48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进行整治。目前,该公司已全面停产整改。3.处罚:郎溪县环保局依据《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对该公司布袋除尘器未运行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5万元,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5月8日,郎溪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郎环罚告字〔2017〕18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郎环罚听告字〔2017〕15号)。约谈立案处罚5461.宣城市宣州区叠嶂中路国购广场中央公馆八佰伴商场经常利用夜间进行装潢施工;2.八佰伴楼上一家健身房噪音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宣州区噪声1.关于中央公馆八佰伴商场夜间施工装潢的问题中央公馆八佰伴商场系国购广场一号楼,该楼五层以上为居民区。一个月前,因商场内商户调整确实存在夜间装潢施工的情况。目前商场内商户调整已经完成,无装潢噪声污染问题。2.关于八佰伴楼上一家健身房噪音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八佰伴楼上一家健身房系国购广场二号楼四层的“康美健身会所”,该楼五层以上为居民区。该健身房产生的噪音为开设的动感单车课程音乐,开放时间为每晚的18:30至19:15,时长45分钟,开放期间配合有低音炮等音响,存在一定的噪音,现场检查时动感单车课程已结束。5月7日,宣州区环境监测站到现场进行了噪声监测。5月8日,宣州区环保、公安、西林办事处联合对“康美健身会所”负责人进行了约谈。5月9日,宣州区环境监测站出具监测报告,监测结果显示噪声超标。属实1.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已对八佰伴相关负责人提出明确要求:今后如有商户调整需要装潢,施工必须安排在居民非休息时间进行。同时,宣州公安分局新增了对商城周围噪音的巡查,并增加了夜间巡查频次(每晚不少于3次),保障居民正常休息。2.5月10日,宣州区环保局对“康美健身会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立案查处。562 泾县云岭镇郭峰村郭山公司无序开采郭山,造成水土流失、灰尘弥漫,占堵河道。泾县生态、扬尘1.泾县郭山矿业有限公司为整合矿山,整合后的泾县郭山矿业有限公司待完成新储量核实等其它工作后,方可履行项目环评审批和项目验收手续。2.近期泾县安监局、环保局、国土局、林业局、水务局等部门对全县矿山开展联合检查,发现该矿存在:矿区范围内矿渣乱堆乱排;矿区运输道路少量未硬化、道路内侧排水沟未砌护、外侧未设防跑车土挡且未覆土绿化;排土场下部和开采区域下部无防洪水、泥石流沉淀池;无车辆自动冲洗装置;矿渣占堵河道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2017年5月3日泾县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对露天开采矿山实施停产整治的通知》(泾环改领〔2017〕2号),要求该矿山立即停产整改,制定整改方案,上报审核后组织实施。属实停产整改:5月3日泾县下发《关于对露天开采矿山实施停产整治的通知》(泾环改领〔2017〕2号),要求该矿山立即停产整改,并上报整改方案。泾县郭山矿业有限公司于5月5日上报整改方案,并着手实施整改。576 宣州区水阳镇金宝圩有人在河内养殖虾蟹污染河水,渔民在水阳江过度捕鱼,危害生物多样性,生活在水阳江上的渔民将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倾倒在水阳江,污染江水,危害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宣州区水、生态、垃圾1.关于宣州区水阳镇金宝圩有人在河内养殖虾蟹污染河水问题经查,水阳江水阳镇段小河口大桥附近有1户农民从事水产养殖,养殖区域面积150余亩,为历史生产圩口,由水阳镇沙湾村委会公开招标发包。该户养殖区域堤坝与水阳江隔离,没有发现对水阳江河水造成影响。2.关于渔民在水阳江过度捕鱼,危害生物多样性问题目前,水阳镇在册捕捞渔船60艘,部分捕捞渔船船主长期外出打工,仍有37户间歇从事捕捞作业。3.关于生活在水阳江上的渔民将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倾倒在水阳江,污染江水,危害居民饮水安全问题根据《安徽省2014年度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实施方案》要求,2014年,宣州区实施了渔民上岸工程,已将水阳镇专业渔民108户全部安置上岸,共补助资金220.75万元,此项工程于2015年初全部完成。目前,仍有37户渔民为了生产方便,有时生活在船上,生活垃圾直接排放水阳江。水阳镇渔民日常生活时渔船停放在水阳镇街道下码渡附近,距离该地饮用水源保护区(水阳江茶亭段)下游约2公里,通过调取2016年以来茶亭段饮用水源水质例行监测报告,渔民生活污水未对水阳江水质造成明显影响。属实1.2017年5月7日,宣州区责令小河口段养殖户规范养殖行为,确保不对外河水域造成污染,严禁增设拦河渔具设施。2.2017年5月9日,专项工作组再次赴水阳镇就信访案件进行现场督查指导。3.按农业部“双控”要求,加大捕捞渔船减船转产力度。目前,水阳镇上报的15条渔船拆解已通过审核,6月底前完成拆解工作;严厉打击电捕鱼等违法行为,保护水阳江生物多样性。4.积极劝导渔民离水上岸生活,要求水阳镇在堤岸增设垃圾桶,对现住船只上的生活垃圾实行集中清运,避免对河水造成污染。5961.宣城市绩溪县临溪镇孔灵行政村有一石英粉厂,其污水排入该村自然水体(西源河(投诉人称不确定其名称),是流入新安江的源头水),造成水体呈乳白色;2.夹坑自然村有一废旧塑料加工厂的污水也排入该自然水体;3.利用该自然水体开发私人水电站,将集体水坝水位加高,导致千年古树浸泡死亡,河体堤坝倒塌,使民房变成危房;4.小呈里自然村养猪场污水直排到该水体。绩溪县水、其他1.针对问题一:2017年3月,绩溪县环保局排查发现安徽绩溪县安江萤石精粉有限公司废水外渗入河的情况后,立即对其进行了处理。2.针对问题二:废旧塑料加工厂为“绩溪县国华塑胶再生厂”,该企业位于夹坎村的建设项目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使用经过清洗的废弃塑料作为原材料,不产生废水;未建设规范的固废堆场。3.针对问题三:2016年7月3日下午1时,临溪镇孔灵村小呈里(大源河右岸)发生河岸崩塌;2004年电站建设时将集体水坝抬高了0.4米,拦水坝水面抬高不是河体堤坝倒塌的直接原因;绩溪县住建委现场对邻近黄宗英、程志锋、何金洪三户民房进行了鉴定,不存在危房情况;没有信访人反映的千年古树,无树木枯死情况。4.针对问题四:胡红旗养猪户位于小呈里村边,距离自然村直线距离约90米,离河不足100米,建设有简易化粪池,但不能满足生产和环保要求,尿液外溢,水沟有粪污痕迹,且雨污不分。何金宏养猪户养在自家住宅院子里,圈舍是自住宅老厨房改建,离河较近,未建有配套粪污处理设施,雨污不分。以上两养殖户养殖场均位于绩溪县禁养区内。属实1.针对问题一:2017年3月前,绩溪县环保局发现相关情况后,已即时责成安徽绩溪县安江萤石精粉有限公司停产整改,并处八万元罚款。3月以来该公司一直停产整改,无生产废水外排。2.针对问题二:绩溪县环保局已向绩溪县国华塑胶再生厂下达《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责令其停产,并已对调查中发现“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固体废物堆放不规范”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该公司现已停产。3.针对问题三:绩溪县水务局牵头组织临溪镇人民政府、孔灵村村组干部到现场勘测,完成护村坝修复实施方案编制,拟建设坝高5米,长度165米的护岸。绩溪县政府已安排项目资金100万元,待汛期结束立即开工建设。4.针对问题四:胡红旗和何金宏养殖场位于绩溪县禁养区内,将在2017年年底前关闭搬迁;绩溪县责令两养殖户对现状进行整改。
503-17反映宣城市安徽台利节能保温材料有限公司(1)占用大量基本农田;(2)企业伪造购房合同、民意调查,初始环评涉嫌造假;(3)环评报告批复废水零排放,但企业实际将废水外排至万村河。宣州区其他1.关于企业占用大量基本农田的问题2015年3月为便于堆放生产废渣,占用了4.5亩基本农田用于堆放废渣,属于违法建设。宣州区国土部门已于2015年3月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进行制止。2.关于企业伪造购房合同、民意调查,初始环评涉嫌造假的问题台利公司分别于2014年6月3日,2014年6月5月与卫生防护距离内2户居民点户主徐六顺、段宝子签订购房协议。宣州区环保局在组织对台利公司环保竣工验收时,对调配车间、原料堆场卫生防护距离内环境敏感点进行了进一步核实,发现徐六顺、段宝子房屋并非购买,也非整体租赁,而是对部分房间进行租赁,实际徐六顺、段宝子一家仍住在原有房屋内。根据台利公司岩棉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仍建有环境敏感性建筑且存在废渣淋溶水外渗至外环境行为,2017年2月4日,宣州区环保局书面告知不同意该企业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并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针对群众反映的民意调查伪造问题,2014年10月20日,宣州区黄渡乡政府组织在万栗村民组开展了“关于台利公司岩棉项目情况介绍及周边环境征询意见座谈会”,共41人参加。根据座谈会会议记录,与会人员一致认为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较小,支持该项目的实施,无伪造民意调查情况。3.关于企业环评报告批复废水零排放,但企业实际将废水外排至万村河的问题企业生产废水主要来自于集棉工段以及脱硫塔循环水池,在集棉工段对网带清洗过程中,会产生网带清洗水,该废水通过过滤后用于制胶工段不外排;脱硫塔循环水池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2017年1月9日,宣州区环保局对台利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其废渣淋溶水通过堆场院墙内地面裂缝处外渗至院墙外,宣州区环保局对现场负责人进行了调查询问,对渗坑内废水进行了采样取证,于2017年1月12日对台利公司下达《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宣区环改〔2017〕2号),要求台利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2017年1月13日,宣州区环保局对台利公司涉嫌废渣淋溶水外渗至外环境行为予以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该公司处以十万元罚款。目前,该案件处于听证阶段。属实1.该公司正在对占用基本农田上的废渣进行转移,转移结束后将拆除违法建设;宣州区国土部门正在对该公司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情况,进行立案查处。2.该公司目前处于停产整改阶段。已经对废渣填埋、废渣淋溶水外渗等问题进行了整改,新建了防渗的钢构大棚堆放废渣,正在协调对卫生防护距离内的敏感建筑进行搬迁。3.宣州区将继续加大对台利公司的环境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停产整改要求,整改未达到要求,不得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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