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讯(汤志勇 吴美玲)近日,泾县司法局茂林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3月4日,茂林镇南容村吴某骑踏板车下班回家行至镇口大桥处与长征村徐某驾驶的逆向占道行驶的农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吴某右手小指骨折及脾破裂切除。治疗期间徐某垫付所有医药费并亲自照顾吴某直至出院。因当时碰撞较轻双方并未报警,致使责任无法认定,出院后双方就事故的责任和赔偿事宜发生纠纷,来到司法所寻求帮助。
司法所接到申请后立即联系双方村委会干部了解双方的情况,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司法所首先告知因为徐某违反交通规则占道逆行在先才造成吴某的碰撞受伤,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随后,从人情上劝说吴某,考虑徐某事发后的态度及实际的困难,双方都拿出解决事情的最大诚意,提出合理的赔偿费用并适当做出让步。
最后在司法所与村干部的几番劝说调解下,双方终于达成一致,签订赔偿协议,一场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得到及时解决,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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