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以后泾县向前线提供的壮丁剧增,民国27年全县入营壮丁达4206人。因为壮丁属家庭中的支柱,入营后全家生活都发生困难,亟需要设法安抚,以减少出征壮丁的后顾之忧。因此壮丁的优抚问题多次在县务会议上被郑重提出来。
民国28年泾县成立抗敌出征军人家属优待委员会。七月的泾县行政会议上,汪尧民、赵枚元及县长张艺林、督导员王守道等都提出了壮丁的优抚案。最后议决:由县饬区调查出征军人家庭经济状况,以达到配给均匀的目的;优待委员会分区组织劝募委员会,将劝募的捐款作为优待基金,津贴交由本人之配偶及其直系亲属领取:保内的殷实富户及各公堂酌量劝募,佃户、自耕农酌减,募集存区公所及乡镇公所,报县政府及征兵协会。城市各乡镇铺屋住屋有出租者将租金项下募捐一成,由乡镇公所催收汇缴征兵协会核实支用,报明县政府并公布;没收汉奸财产作为优待基金;组织保管委员会保管上项资产。但在实际运行中该委员会只是徒具形式,没有发挥实际作用。
民国29年,各乡镇也相继成立出征抗敌军人家属优待委员会,并依照奉颁优待条例,将各级征兵协会改组成立兵役协会,并派员分赴各地考查优待情形。对于出征军人家属,由县制发“光荣之家”红贴下注-乡-保-甲-户出征人姓名、部队番号,加盖县印,以示以家属身份、享受应得权利。各部队转发出征抗敌军人家属证明书至本人所在地之乡镇公所,由其家属具领执收,并饬令各乡镇公所遵照奉颁优待条例及有关法令规定切实予以优待,同时函寄的出征士兵家属填报单至县府后饬令军事科立册登记,以一份交国民兵团团部及县优待委员会传递登记以便查明优待,另一份呈团管怀念部备查。
民国30年三月县政府调整县优待委员会并确定本县各机关主管及士绅,卫梦燕、张徽评等四十五人为会员,以县长田易畴兼任主任委员,在遵照奉颁各种优待办法的基础是按照本县实际情形,制定《优待出征抗敌军人家属征收优待金实施办法》并经呈奉省府军管区司令部核准。调整后抗敌出征军人优待委员会组织,由县派员驻会办公,但是因会内的职员均为无给职,所以所有应办事项未能切实办理,委员大会也未召开。各抗属所得到的实惠仅仅是不负担各项临时摊派款,在部分地方实行代耕、盛节举行仪式慰问。
民国31年县政府召开出征抗属优待委员大会,调整委员会组织,开展经常工作;筹集优待基金,一面依照上年制定《征收优待金实施办法》办理:凡未出征壮丁之家除赤贫者外,按每亩田征谷一市升于当价格之代金,商人按营业税率比征,一面于征收免缓役证书费项下拨出部分统交优待委员会保管;将历年出征抗敌军人家属切实调查登记。优待办法具体如下:视征属家族经济状况之贫富,给以五十至一百元的安家费;督饬保甲长发动保民为征属代耕;对征属婚丧事项发动居民馈送礼物或礼金;壮丁子女读书实行免费并由学校供给书籍;逢盛节由机关团体主管或代表分途向征属访慰。但实物优待尚未施行。
为使优待工作顺利开展,县优待委员会考虑到必须设专人主持其事,于优待委员会内设干事一人,承主任委员之命受县政府军事科的监督办理会务,设书记一人处理公文表册事项,雇用工役、办理一切杂务;干事月支俸给60元,书记月支俸给40元,工役月支薪30元,办公费每月40元,临时费30元,合计100元,均在优待金内动支。
同时,泾县县城各机关、商会及各地乡镇公所每年元旦前后均要筹集慰劳品,如猪、羊群、酒、锦旗等致送当地驻军,作为对抗战士兵的慰劳。
因为优待工作的好坏关系到兵役工作的效果,所以泾县国民政府将优待工作尽量做实做细,很多做法具有可操作性,调动了前线士兵抗敌征战的积极性,但是因为地方经费不裕,很多事项需要从优待金内开支,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优待金效率的发挥。
新闻推荐
泾县讯(陈南飞文/图)年猴年即将接近尾声之际,泾县茂林镇濂长村纸棚组徐继标家中却闯进了一位“贵客”——黄山短尾猴。大摇大摆吃喝猴哥来到老徐家如同回家过年一般,先是大摇大摆地走进厨房,掀开锅...
泾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泾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