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讯(乔文君 朱木平)酒后驾驶摩托车准备去KTV唱歌,不料途中遇交警检查。因担心被查,竟加速逃跑撞倒执勤民警。近日,泾县审结该起妨害公务案,被告人孙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2015年12月1日晚,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某中队民警张某、周某及协警余某、黄某等人在泾县泾川镇某路段执勤,依法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晚7时许,孙某酒后驾驶无号牌“新世纪”摩托车,途经该路段,发现执勤民警,遂立即调头行驶逃避检查。查缉点协警毛某发现后立即呼叫余某、黄某对其进行拦截,协警余某上前手势示意停车,但孙某为逃避检查,驾驶摩托车强行冲卡,撞倒余某并致余某左前臂受伤。孙某当即弃车逃逸,当晚在现场路旁绿化带中被抓获归案。经鉴定,余某损伤程度评定属轻伤二级。
法院审查后认为,孙某明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仍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具有坦白、赔偿部分经济损失、自愿认罪等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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