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讯(胡银华 杨阳)六尺巷的故事广为传颂,而家住泾县桃花潭镇龙潭村和平组的刘某却在公共通道上建起了“自家的”大门,影响多家住户正常通行。
刘某被村民诉至法院,法院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未果后,依法判决:刘某拆除妨碍通行的大门以及晒场一头竹木栏杆。但被执行人刘某不主动履行义务。近日,申请人向泾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为防止强制拆除引起双方矛盾的进一步激化,执行法官通过当地村委会找到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希望其能按照判决的要求自觉拆除。经过多次劝解,被执行人仍顽冥不化,丝毫没有自觉履行义务的意向。6月24日,执行法官邀请当地干部到涉案现场,依法强制拆除,将公共的通道还给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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