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讯(王阳)近期,泾县榔桥镇的老姚因不忍心次子小根一人独自负担自己的生活费用,一纸诉状将长子小树、次子小根及女儿小红一齐告上法庭,要求三子女共同负担自己生活所需费用。
老姚今年85岁,一生生育了三个子女,现均已成年且独立生活。2014年7月,随着老伴的离世老姚开始独自生活,生活费用也均由其次子小根负担。后因老姚年迈、患病等原因不能独立照顾自己,2015年2月份次子小根便将其送至当地养老院供养,养老院收取的供养费为1600元/月,然直至老姚起诉时止,长子小树及女儿小红并未给付老姚因生活所需的养老费用,导致老姚后期的生活没有保障。无奈之下,老姚找到泾县法律援助中心榔桥工作站,通过法援途径将三子女共同告上了法庭,他希望通过法律手段使三个孩子共同担起自己的养老费用。
据悉,近日泾县人民法律依法受理了该案,就在开庭审理前,三子女就老姚赡养问题达成协议并实际履行,老姚自愿申请撤回了起诉。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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