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宅荒野赌博声
去年五六月份期间,泾县琴溪和汀溪的多个村子的一些荒废或很久没有人居住的房子,忽然热闹了起来,下午和晚上经常会有小轿车一溜烟地开到房子的大门口,车门打开后,几个人钻到房子里,接着小轿车又一溜烟地开跑了。轿车来往反复地接人到房子里。还有一些人骑着摩托车来到房子门口,停好后也钻进了房子里。除此之外,村庄外围的道路上,也会有一些人骑着摩托车不经意地在路边晃悠或蹲在路口抽烟。
如果这时有人路过房子的窗口对里面瞧一眼的话,会惊讶地发现,透过室内缭绕的烟雾,可以看到十多人坐在桌子前,热火朝天地玩着纸牌,桌面上除了纸牌,还放着不少百元面值的现金。周围还有几个人饶有兴致地站在一旁围观。这明显就是一个赌博的窝点。
最终公安机关经过细致的工作之后,一举捣毁了这个赌博窝点,并抓获了赌场经营者雇请的五名泾县市民。
分工明确设赌场
根据调查显示,去年的5月至6月间,被告人赵某、钱某为了赚钱,想到了开设赌场。最终他们选择了山高路远的琴溪镇和汀溪乡的几个村庄,利用农村的民宅和野外的荒地,采用推牌九的方式进行赌博,并从中抽头。赵某和钱某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里,组织了20多场赌博活动,每场的参赌人员少则十余人,多则二三十人,累计参赌人员达到了200多人次。每场的赌资均达数万元,抽头的资金少则数千元、多则上万元。
在此期间,赵某和钱某雇请了被告人孙某负责寻找、联系和安排赌博场所以及赌博需要的桌子、板凳等工具,还雇请了被告人李某负责在赌场内抽头和驾驶轿车接送参赌人员,雇请被告人周某驾驶轿车接送参赌人员以及在赌场外望风放哨,雇请被告人吴某驾驶轿车接送参赌人员,雇请郑某在赌场外望风放哨。
非法获利被判刑
在组织聚众赌博的一个月里,赵某和钱某两人平分了赌场里抽头的8万多元现金,孙某则收取了赌场内庄家的“喜钱”累计2万多元,剩下的四人则分别从赵某和钱某处,每天领取100元至200元不等的报酬,每人的累计获利都在1500元至4000元不等。这些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办案检察官也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为组织聚众赌博行为提供桌椅板凳、望风放哨、接送赌客等帮助行为的同样可能承担刑事责任。赌博犯罪危害巨大,很多参赌人员最终都落得家破财尽或妻离子散的结局。并且,赌博活动极容易滋生次生犯罪。为了家人和自己,大家都应当远离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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