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讯(肖晗 陈桢)2月19日傍晚5时许,泾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接110指令:在泾县泾川镇青弋江大桥有一名女子要跳河。
接警后,该大队三中队中队长黄豳带领队员立刻赶往现场,发现一名约30岁女子情绪激动,身穿粉红色碎花睡衣,站在青弋江大桥栏杆外正欲跳江。民警赶紧上前进行劝解,交谈的过程中才得知该女子因家庭琐事与丈夫发生争吵,才产生轻生念头。经过民警和在场群众十几分钟的劝说,女子终于放弃轻生念头,主动离开栏杆。民警立即将其带至安全地带,并通知她的母亲。5点半左右,女子的母亲赶到现场,将她带回。
围观群众对民警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果断机智的处理方式表示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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